根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1月9日至12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7个考核组,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20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查阅各部门(单位)精准扶贫专项档案和资料,以及考核扶贫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查是否制定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安排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查是否拟定精准扶贫工作要点,是否存在唱高调、说大话、摆花架子问题,行业扶贫政策是否列入精准扶贫工作清单,是否按“问题导向”原则制定和施行针对性扶贫措施;查扶贫档案是否专人管理,资料是否分类科学、齐全完整,精准扶贫专题宣传是否有计划、有落实,氛围是否浓厚。
考核结束后,综合考核报告将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示后,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对纳入市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的单位,考评结果计入单位履职尽责绩效考核中。无故未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的不能评为优秀单位。未纳入市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单位考评结果,作为相关行业系统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