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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社团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7-12-19 来源: 编辑:

项目名称

市管社团变更登记

项目编码

42100040004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八条。

受理地址

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0窗口

窗口电话

0716-8118363

办理条件

1.市管社团法定代表人变更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市管社团名称变更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市管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理事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4.市管社团住所变更理事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5.市管社团业务范围变更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办资料

1.社会团体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盖有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

(2)盖有会章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变更社团名称事项的会议纪要;

(3)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及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审核意见的《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直接登记的除外);

(4)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直接登记的除外);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

 

2.社会团体变更业务范围需提交的材料:

(1)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的社会团体章程初审稿;

(2)按章程初审稿修改打印的章程三份;

(3)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审核意见的《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直接登记的除外);

(4)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的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变更住所需提交的材料:

(1)盖有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变更住所的会议纪要;

(2)《社会团体用房证明表》及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3)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直接登记的除外);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4.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

(1)盖有会章的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会议纪要;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对原法定代表人的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3)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直接登记的除外);

(4)经拟任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须提交审批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5.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需提交材料:

(1)盖有会章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会议纪要;

(2)经原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3)原业务主管单位出具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和新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愿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直接登记的除外);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公告

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