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省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的成立登记) |
项目编码 | 42100040006 |
项目类别 | |
法律依据 | 【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条 、第五条 、第九条。 【省政府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 |
受理地址 | 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0窗口 8:30——12:00;14:30——18:00 |
窗口电话 | 0716-8118363 |
办理条件 | 1.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必须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2.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5.有必要的场所。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办资料 | 1.设立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负责人名册。 4.从业人员的名册及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证明(或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表》。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7.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直接登记的除外),有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的,还需提供行政许可证的复印件。 8.场所使用权证明。 9.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10.党建情况说明。 |
办事流程 | |
办理时限 | 10 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