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
项目编码 | 42100040018 |
项目类别 | |
法律依据 | 【规章】《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民政部令第29号)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67项。 【规范性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 全部下放第2项。 |
受理地址 | 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0窗口 8:30——12:00;14:30——18:00 |
窗口电话 | 0716-8118363 |
办理条件 | 申请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所生产装配的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产品; 2.拥有取得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取得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假肢装配工或者矫形器装配工不少于2人; 3.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 4.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
申办资料 | 1.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 2.取得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取得假肢装配工或者矫形器装配工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 3.专用设备和工具清单; 4.场地权属及使用证明和功能说明。 |
办事流程 | |
办理时限 | 12 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