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级慈善组织认定 |
项目编码 | 42100040019 |
项目类别 | |
法律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第六条、第十条。 【规章】《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8号) 第三条。 |
受理地址 | 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0窗口 8:30——12:00;14:30——18:00 |
窗口电话 | 0716-8118363 |
办理条件 | 《慈善法》实施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的条件: 1.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2.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3.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办资料 | 1.《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和《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2.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的会议纪要; 3.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应包含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3)有业务主管单位,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
办事流程 | |
办理时限 | 10 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