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首市城市社区的基本概况
目前,经石首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城市社区共20个,其中绣林街道办事处10个,笔架山街道办事处10个,社区人口达20.94万人。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外来流动人口、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给社区服务和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一些农村村民因征地拆迁由农民变为市民,由农村散居搬进了集中安置小区,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了新的城市社区人群,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诞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但也给城市社区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
二、当前城市社区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导致社区职责倒置。按照居委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实际上社区为各部门承担了很多职责之外的事务,工作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如绣林办事处代表反映:一是绣林各社区的“双征”工作任务很重,让社区干部没有精力为居民服务。二是部门工作下放给社区如计生、公安、劳动、民政等部门工作需要社区落实,但经费没有随事转,如计生管理的人头费、事业费和转移支付经费财政已经下拨给市、乡两级计生部门,但没有明确社区计生经费的比例,社区只有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没有工作经费。
2、改制小区与社区管理衔接不畅。随着企业改制,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2003年我市拉开了搭建社区平台的序幕,为社会人搭建了服务平台。但是由于商务局与社区衔接不畅,没有办理有关财产移交、人员登记管理等相关的手续,社区无法对改制企业的老旧小区进行管理,为其居民提供服务。建北社区代表反映:一是困难问题推给社区处理,如开展计生摸底、经济普查时,户户闭门谢客,下水道不通时,却集体到社区上访,要求社区解决;二是社区服务经费短缺,无法解决老旧改制小区的维修改造;三是老旧小区人员复杂,人口信息资料没有与社区对接,没有进行“两实”登记,无法进行网络管理。
3、小区物业与社区管理存在矛盾。目前社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石发[2014]4号文件难以落实。《意见》中的第四条“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民区,根据政府规划独立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设方必须同时规划建设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无偿提供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要把好社区用房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和工程验收等关口。建北社区代表反映:部门对小区开发工程竣工验收没有经社区所在乡镇办区签字同意,就出具了竣工验收证明,发放了销售许可证书。开发商把房屋建成销售后,设立的物业公司只管收取物业费,不管小区的下水道是否畅通、小区居民如何管理,更没有将小区居民的信息向社区报备,形成小区居民找不着社区,社区找不着居民的现象。这些例子在建北社区、朝天口社区、界山口社区和桥南社区相当普遍。
4、外来人口难以登记管理。目前社区按照“实有房屋和实有户口”对居民进行服务和管理。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步伐加快,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为了就业、就学和享受国家惠民政策等原因,出现了有房屋无户口,有户口无房屋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对挂靠户难以管理,如有中小学的社区,为了子女就学,迁入挂靠的人口较多;还有一部分农民工进城买房了,但户口却在农村,人户分离。这种房屋与户口相脱离的状况,给社区服务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导致社区不愿管、管不了的情况。
三、对社区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
在宏观层面上处理好社区管理中分权与集权的关系,进行行政力量整合,提高社区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充分发挥社区的积极作用;在微观层面上进一步明确社区、街道办事处、部门机构、社区产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的功能。落实石发[2014]4号文件规定:“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以钱养事的工作机制。凡属社区居委会协办协管的政府和部门工作,须经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同意,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方式,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界定政府部门与社区的权、责、利关系,政府职能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工作,部门为主、社区协作、部门出钱,如民政、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社区内的服务性工作,社区为主、部门协助、社区自筹经费。实行部门指导、社区承办,部门出钱、社区协作的工作方针。
2、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工作责任
切实落实鄂发[2011]26号和石发[2014]4号文件精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管理资金的投入力度,将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改制党委和房管部门要加强对老旧单位小区的维修改造的资金投入,协调改制小区与社区的管理关系,协调物业公司与社区的管理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规划、住建、国土、房管等部门严格工程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程序和手续,保证社区的利益不受损失。
3、做实“两实”工作,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基础,要围绕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服务,要从居民生活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改善服务条件,拓展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生活的需要。一是努力推进“三社联动”,即社区、社团、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工作结构,彰显工作特色;二是以“实有房屋和实有户口”管理为基础,延伸“以房管人”的方式,对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如卫生室、超市、广场、停车场等设施,让居民就近入学、就医、购物、健身、停车等基本要求得到满足。三是健全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物业公司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房屋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社区是地域性社会,是区域社会发展的载体,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建设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提升文明程度,发扬基层民主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落实好各级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势在必行,任重而道远。(石首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