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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民政局党组“四维”一体落实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30 来源: 编辑: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民政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四维”模式立体化、全方位夯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要求新部署。

1、以廉政道德建设为“一维”,日常监管精细化。组织民政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观看《镜鉴》《永远在路上》等,在烈士陵园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到福利院开展思想道德素养提升活动,专题集中学习省、荆州、我市纪委各种通报案件,集中学习观看民政部先进人物许帅事迹视频报告会、两优一先宣讲会,正面加强和反面警示并重,切实绷紧民政党员干部“规则锁、纪律绳”,以道德示范引领,弘扬正能量,营造民政党员干部风清气正优良环境

2、以责任体系建设为“二维”,责任落实具体化。民政局党组全面担负领导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分解到党组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与民政业务工作一同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形成了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3、以制度规范建设为“三维”,权力运行阳光化。既强调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又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副职领导分管人事、财务,正职重在监督的双向制度,确保班子成员正确行使权力。完善细化了《2017年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等“六个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后公车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进行了完善,大额办公用品实行政府采购,公务接待遵照《洪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定点按标准接待,财务报帐实行会审会签,重大事项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进行了专项治理,在“三重一大”制度基础上形成了局长办公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人事任免集体决策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形成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具体事项阳光公平透明执行。

4、以强力督办落实为“四维”,党组责任实效化。一是抓民主决策。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班子实现了“一个增强、两个规范、三个落实”(“党政同责”意识明显增强;集体议案制度和党组理财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重大事项票决制、党组人事调整建议制);二是抓示范创建。结合三比三促三争创活动,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责任文化建设,评选民政优秀服务窗口、两优一先等。开展“每月党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三是抓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扎实开展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整治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武汉洪山监狱,每两月开展1次集中廉政警示教育,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项党风廉政教育;四是抓领导履职。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科室(局数单位)负责人层层抓的高效局面;五是抓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高效化,完善了“党组工作方案”、“三会一课”等制度。健全了基层党组织(结合部门职责,今年上半年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六是抓人才培养。我们十分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市殡葬管理所为人事改革试点,创新管理,逐步形成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高效队伍。每年都组织不同层次、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业务水平高、个体素质优、结构合理、适应全局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七是抓干部管理。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检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八是抓工作督导。成立了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负责人,负责督促局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2017年以来,每月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每一项工作形成清单化。(洪湖市民政局 潘丰庆)